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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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向哪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12-30 来源: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下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法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重大、负责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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