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通航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刑事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领域服务详解
一、释义
所谓的刑事领域服务,是指我们广东通航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刑事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如何提供服务等。
二、服务对象
在刑事领域,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公司、企业、公务员等自然人、刑事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案件罪犯、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他们的近亲属人在内的与刑事相关各方。
三、服务范围
在刑事领域,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
(一)刑事风险防控
在刑事风险防控方面,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事风险防控服务范围包括:刑事法律专业讲座、刑事法律专业研讨、刑事法律专业宣讲、刑事法治专业讲座、刑事法律风险分析、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方案、制定刑事法律风险救济方案等。
(二)刑事立案前
在刑事立案前,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事服务范围包括:刑事法律分析意见、刑事责任分析、刑事后果分析等。
(三)刑事侦查阶段
在刑事侦查阶段,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事侦查阶段的服务范围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等。
(四)审查起诉阶段
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服务范围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等。
(五)刑事诉讼阶段
在刑事诉讼阶段,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事诉讼阶段的服务范围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等。
(六)刑罚执行阶段
在刑罚执行阶段,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刑罚执行阶段的服务范围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解除羁押等。
四、服务方式
(一)刑事风险防控服务方式
在刑事风险防控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风险防控服务方式包括:法律诊断、法律讲解、法律分析、法治宣传等。
(二)刑事立案前
在刑事立案前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立案前服务方式包括:法律分析、法律评估、法律建议等。
(三)刑事侦查阶段
在刑事侦查阶段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侦查阶段服务方式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法律分析、法律评估、法律建议等。
(四)刑事审查起诉阶段
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服务方式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法律分析、法律评估、法律建议、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法律策划、法律设计、法律监督等。
(五)刑事诉讼阶段
在刑事诉讼阶段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诉讼阶段服务方式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取保候审、申请解除监视居住、申请解除逮捕、申请解除羁押、法律分析、法律评估、法律建议、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法律策划、法律设计、法律监督等。
(六)刑罚执行阶段
在刑罚执行阶段服务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罚执行阶段服务方式包括:会见、陈述意见、申请解除羁押、法律分析、法律评估、法律建议、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法律策划、法律设计、法律监督等。
五、服务内容
(一)刑事风险防控服务内容
在刑事风险防控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风险防控服务内容包括:
1、讲解刑事法律专业知识;
2、分析刑事法律责任;
3、分析刑事法律后果;
4、提供刑事法律风险诊断;
5、提供刑事法律风险分析意见、建议;
6、帮助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方案及实施方案;
7、帮助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效果评价体系;
8、帮助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评价标准;
9、提供防控刑事风险的其他服务。
(二)刑事立案前服务内容
在刑事立案前,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是否涉嫌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2、提供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3、提供可能需要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的法律分析意见;
4、提供可能需要承受何种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分析意见;
5、向办案机关陈述不属于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辩护意见;
6、向办案机关陈述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7、向办案机关陈述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8、向办案机关申请解除拘传、刑事拘留;
9、向办案机关申请解除羁押;
10、提请刑事监督;
11、在刑事侦查前,依法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刑事侦查阶段服务内容
在刑事侦查阶段,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侦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是否涉嫌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2、提供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3、提供可能需要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的法律分析意见;
4、提供可能需要承受何种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分析意见;
5、会见已被刑事拘留、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
6、向办案机关陈述不属于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辩护意见;
7、向办案机关陈述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8、向办案机关陈述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9、向办案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
10、向办案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11、向刑事办案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12、向刑事办案申请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13、提请刑事监督;
14、在刑事侦查阶段,依法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四)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服务内容
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是否涉嫌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2、提供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3、提供可能需要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的法律分析意见;
4、提供可能需要承受何种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分析意见;
5、会见已被刑事拘留、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
6、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不属于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辩护意见;
7、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8、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9、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
10、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11、向审查起诉机关陈述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等辩护意见;
12、向审查起诉机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13、向审查起诉机关申请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14、提请刑事监督;
15、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五)刑事诉讼阶段服务内容
在刑事诉讼阶段,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事诉讼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是否涉嫌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2、提供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律分析意见;
3、提供可能需要承担何种刑事法律责任的法律分析意见;
4、提供可能需要承受何种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分析意见;
5、会见已被刑事拘留、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
6、向审判机关陈述不属于刑事案件受案范围的辩护意见;
7、向审判机关陈述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8、向审判机关陈述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
9、向审判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
10、向审判机关陈述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11、向审判机关陈述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等辩护意见;
12、向审判机关陈述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成立、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或终止审理等辩护意见;
13、向审判机关陈述应当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辩护意见;
14、向审判机关陈述公诉机关的提供的证据不合法的辩护意见;
15、向审判机关陈述公诉机关的提供的证据违法的辩护意见;
16、向审判机关陈述应当对公诉机关的提供的证据进行鉴定的辩护意见;
17、向审判机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
18、向审判机关申请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19、提请刑事监督;
20、代为参加死刑复核庭审活动,发表应当撤销原判、改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应当从轻处罚、应当减轻处罚等辩护意见
21、在刑事诉讼阶段,依法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六)刑罚执行阶段服务内容
在刑罚执行阶段,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刑罚执行阶段服务内容包括:
1、代为提出无罪、应当免除处罚、应当从轻处罚、应当减轻处罚等申诉;
2、代为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
3、代为申请立功认定等;
4、代为参加申诉庭审活动,发表应当撤销原判、改判罪犯无罪,或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免除处罚、应当从轻处罚、应当减轻处罚等申诉意见;
5、代为参加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庭审活动,发表应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辩护意见;
6、提请刑罚执行监督;
7、在刑罚执行阶段,依法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六、服务目的
(一)刑事风险防控服务目的:帮助了解刑事法律专业知识,提高刑事法律风险意识,帮助防范、防控刑事法律风险。
(二)刑事立案前服务目的:帮助梳理法律关系,理清法律责任,评估、判决是否涉及或构成刑事犯罪。
(三)刑事侦查阶段服务目的:帮助清醒面对刑事指控,积极配合办案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服务目的:配合审查起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五)刑事诉讼阶段服务目的:配合审判机关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六)刑罚执行阶段服务目的:在积极配合教育改造的同时,依法依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服务流程
在刑事领域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包括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立案前、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附件、刑事诉讼阶段及刑罚执行阶段在内的刑事法律服务的服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预约。
您如果拟委托我们为您或您的公司、企业提供与刑事相关的刑事或刑事辩护服务,请您通过我们的“我要预约”系统,或通过拨打我们的预约热线4008-117-399与我们预约,并在与我们预约的时间内,携带与委托办理事务或诉讼、仲裁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来我们办公室面谈。
第二步:评估。
在您来到我们办公室以后,我们将安排专业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听取您的主张和诉求,并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是否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是否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
1、如果经我们专业刑事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至少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在您的要求下,承接您的委托,并在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为您依法提供您想要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纠纷调处或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2、如果经我们专业刑事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不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根本就不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不会接受您的委托。但我们会向您提供详细法律分析意见、建议,以及我们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以期尽最大努力为您理顺法律关系、界定权利义务关系、分清是非责任,供您参考。
第三步:签约。
如果经我们专业刑事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至少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在您的要求下,与您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刑事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在您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办理委托代理事项需要适时开展委托代理工作。
第四步:付费。
您在与我们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刑事相关法律文件后,将要在与我们约定的付费时间内,向我们支付约定的费用。在您未依约向我们支付约定的费用前,我们将没有义务和依据为您开始提供我们约定的服务。
第五步:服务。
当您将与我们约定的各项费用支付到我们的收款账户后,我们将在您授权范围内,依约开展委托事项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六步:协助。
当我们在依约为您开展委托代理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后,您应为我们开展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各项工作积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有义务协助落实或执行。
第七步:结案。
当我们依约办结委托代理事项后,您应依约向我们出具结案确认文件,或在满足达到能证明我们已经依约办结委托代理事项时,我们将依法依约履行结案手续,并将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依次归档备查。
八、收费标准
在刑事领域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与刑事相关的刑事或刑事辩护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政府有指导价的,按政府指导价确定;
(二)政府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调节价确定。
九、委托指引
您如果拟委托我们为您或您的公司、企业提供与刑事相关的刑事或刑事辩护诉讼服务,您需要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供我们审核:
1、能证明主体资格身份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2、提出的各项具体的主张或诉求;
3、拟要达到或实现的各项预期目标;
4、能证明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是非责任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5、能证明具体各项主张或诉求成立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6、能证明可以达到或实现各项具体主张或诉求等各项预期目标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或证明文件、资料线索。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