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航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仲裁律师提供仲裁领域服务详解
一、释义
所谓的仲裁领域服务,是指我们广东通航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民事仲裁律师、广州商事仲裁律师、广州经济仲裁律师、广州行政仲裁律师在仲裁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如何提供服务等。
二、服务对象
在仲裁领域,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公司、企业在内的与民事仲裁、商事仲裁、经济仲裁及行政仲裁在内的仲裁相关各方。
三、服务范围
在仲裁领域,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
(一)诉前
在仲裁前,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前服务范围包括:诉前法律调查、诉前法律核查、诉前法律审核、诉前法律审批、诉前法律核准、诉前法律确认、诉前法律论证、诉前法律认证、诉前法律公证、诉前法律鉴定、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等。
具体包括:仲裁诉讼策划、仲裁诉讼设计。
(二)诉中
在诉中,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中服务范围包括:诉中法律调查、诉中法律核查、诉中法律审核、诉中法律审批、诉中法律核准、诉中法律确认、诉中法律论证、诉中法律认证、诉中法律公证、诉中法律鉴定、诉中法律策划、诉中法律设计、诉中证据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
具体包括:申请仲裁裁决、参加仲裁裁决活动、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等。
(三)诉后
在诉后,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后服务范围包括:诉后法律论证、诉后法律分析、诉后法律建议等。
具体包括: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恢复执行仲裁裁决等。
四、服务方式
(一)诉前服务方式
在仲裁前,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前服务方式包括: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
(二)诉中服务方式
在诉中,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中服务方式包括: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法律策划、法律设计、申请仲裁证据保全、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申请先予执行等。
(三)诉后服务方式
在诉后,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的诉后服务方式包括:法律调查、法律核查、法律审核、法律审批、法律核准、法律确认、法律论证、法律认证、法律公证、法律鉴定、法律分析、法律建议等。
五、服务内容
(一)诉前服务内容
在诉前,我们为客户提供的诉前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仲裁法律风险分析意见、建议;
2、评估仲裁法律风险;
3、帮助策划、设计仲裁方案;
4、帮助制定仲裁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方案及实施方案;
5、帮助制定仲裁法律风险防控效果评价体系;
6、帮助制定仲裁法律风险防控评价标准;
7、帮助收集、调查整理仲裁相关证据资料;
8、帮助确定仲裁主张;
9、帮助策划、设计、编制仲裁法律文件;
10、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1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2、提供依法可以在诉前提供的其他服务。
(二)诉中服务内容
在诉中,我们为客户提供的诉中服务内容包括:
1、代为办理仲裁立案手续;
2、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活动;
3、代为发表仲裁代理意见、建议;
4、根据需要,申请仲裁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
5、提供依法可以在诉中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诉后服务内容
在诉后,我们为客户提供的诉后服务内容包括:
1、代为收取仲裁法律文书;
2、代为转交、送达仲裁法律文书;
3、提供对收取的法律文书的法律分析意见、建议;
4、提醒应当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限内依法行使仲裁权利或履行仲裁义务;
5、提供依法可以在诉后提供的其他服务。
六、服务目的
(一)诉前服务目的:帮助梳理法律关系,理清法律责任,评估仲裁法律风险。
(二)诉中服务目的:帮助策划、设计仲裁方案,引导仲裁方向,把握仲裁节奏,以实现仲裁权益。
(三)诉后服务目的:帮助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
七、服务流程
在仲裁领域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仲裁法律服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预约。
您如果拟委托我们为您或您的公司、企业提供与仲裁相关的仲裁代理服务,请您通过我们的“我要预约”系统,或通过拨打我们的预约热线4008-117-399与我们预约,并在与我们预约的时间内,携带与委托办理仲裁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来我们办公室面谈。
第二步:评估。
在您来到我们办公室以后,我们将安排专业仲裁律师听取您的主张和诉求,并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是否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是否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
1、如果经我们专业仲裁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至少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在您的要求下,承接您的委托,并在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为您依法提供您想要的非仲裁法律服务、纠纷调处或仲裁、仲裁代理服务。
2、如果经我们专业仲裁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不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根本就不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不会接受您的委托。但我们会向您提供详细法律分析意见、建议,以及我们认为最佳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以期尽最大努力为您理顺法律关系、界定权利义务关系、分清是非责任,供您参考。
第三步:签约。
如果经我们专业仲裁律师对您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或至少存在能依法帮您实现您的各项主张和诉求的机会或可能性时,我们将在您的要求下,与您签订委托代理服务仲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在您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办理委托代理事项需要适时开展委托代理工作。
第四步:付费。
您在与我们签订委托代理服务仲裁相关法律文件后,将要在与我们约定的付费时间内,向我们支付约定的费用。在您未依约向我们支付约定的费用前,我们将没有义务和依据为您开始提供我们约定的服务。
第五步:服务。
当您将与我们约定的各项费用支付到我们的收款账户后,我们将在您授权范围内,依约开展委托事项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六步:协助。
当我们在依约为您开展委托代理事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后,您应为我们开展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各项工作积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有义务协助落实或执行。
第七步:结案。
当我们依约办结委托代理事项后,您应依约向我们出具结案确认文件,或在满足达到能证明我们已经依约办结委托代理事项时,我们将依法依约履行结案手续,并将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依次归档备查。
八、收费标准
在仲裁领域方面,我们为客户提供的与仲裁相关的仲裁或仲裁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政府有指导价的,按政府指导价确定;
(二)政府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调节价确定。
九、委托指引
您如果拟委托我们为您或您的公司、企业提供与仲裁相关的仲裁代理服务,您需要向我们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供我们审核:
1、能证明主体资格身份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2、提出的各项具体的主张或诉求;
3、拟要达到或实现的各项预期目标;
4、能证明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是非责任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5、能证明具体各项主张或诉求成立的证明文件或资料;
6、能证明可以达到或实现各项具体主张或诉求等各项预期目标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或证明文件、资料线索。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
(三)接受仲裁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仲裁;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仲裁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仲裁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仲裁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