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GUANGDONG GENERAL NAVIGATION LAW FIRM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教授讲坛、专家教授法治讲坛组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通航与低空经济政策法规联合研究单位

精确搜索:
搜索内容:
取消
重置

利益冲突审查: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情形(一)

2026-01-04 来源: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

(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的;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八)其他与上述第(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委托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示豁免的,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对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给相对人的承办律师。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其他与本条第()至第()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的其他情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委托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以示豁免的,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对各自委托人的案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披露给相对人的承办律师。

温馨提示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允许,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

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相关法院依法定程序撤回在本网站公开的裁判文书的,其余网站有义务免费及时撤回相应文书。

法律声明

一、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本律所录入和审核,并依法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容有异议的,可向本律所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学习和研究之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三、本网站发布的信息不作为任何人作出任何决策的依据。有关当事人以本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作出的任何决策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概由有关当事人自行承担,与本律所无关。

四、本网站发布的有关于律师服务指南或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仅仅是对本律所及律师执业活动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本律所及律师应向客户履行服务义务的依据,亦不能以此作为判定本律所及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本律所及律师责任的依据。

五、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建立本网站发布的信息的全部镜像或局部镜像。

六、本网站索引的相关信息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回的,本网站将及时撤回相应信息或文书。

服务指引
业务联系
我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