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前免责承诺书
广东通航律师事务所:
贵律师事务所及受贵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已向我方详细说明、清晰讲解了《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前法律风险告知书》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我方也已仔细阅读、清晰理解了《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前法律风险告知书》(以下简称《法律风险告知书》)中的所有条款内容的具体含义。为此,我方依法特此向贵律师事务所及受贵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作出免责承诺如下:
一、该免责承诺书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是我方在意志清醒、思维清晰、自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经仔细阅读、清晰理解、准确领会了贵律师事务所及受贵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在向我方详细讲解了包括《法律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在内的所有委托代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的具体含义后签订的。
二、贵律师事务所及受贵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在向我方详细讲解包括《法律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在内的所有委托代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的具体含义时,讲解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为承接我方委托事项而虚假编造、欺骗、误导性陈述或选择性遗漏。
三、贵律师事务所及受贵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承办律师在向我方详细讲解的包括《法律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在内的所有委托代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构成我方与贵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我方同贵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方愿在此重申:我方完全接受包括《法律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在内的所有委托代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并受其约束;且放弃作出与包括应当遵循诚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任何辩解的权利。
特此承诺!
